第164章 番外.爱意(第2页)
比如——
在听到陌生男子“这鬼地方遍布蚊虫,我建议你多加件外套,我刚好有一件,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这样的小美人。”时,不是心怀感激去接受,而是要提高警惕性,这是最基本的防范意识。
吴凯瑞和羽淮安同处一处营区,擅长和异性搭讪,是出了名的情场高手。
光用脚指头羽淮安就能想象到,在吴凯瑞把夹克给到沈珠圆手上时都说了些什么。
面对具备高超搭讪技术异性的好意,沈珠圆傻姑娘属性势必一览无遗。
想到沈珠圆在吴凯瑞面前脸红红模样,羽淮安有飚垃圾话的冲动。
即将出口“问候”语却在目触到从大片淡紫色中展露出的整张面容时止住。
之后,羽淮安的眼睛再也没能从那张脸移开。
就在昨晚,他的双手就捧过那张脸。
那张脸就在他的手掌心里。
室内光线很柔和。
比那光线更柔和的是,那处于他手掌心里头的眉眼口鼻。
婴儿般的肌肤,小巧的鼻尖,水盈盈的大眼清澈明亮,微微撅起的双唇宛如玫瑰花瓣,柔柔粉粉的。
这是他十六岁那年,慌慌张张闯入,打破了院子里的宁静,嘴里一个劲儿说着无厘头话语的女孩吗?
去年让他在沙漠手拿空啤酒瓶对着星空狂喊的女孩原来长得是这副模样。
沈珠圆那个傻妞一定不会晓得,就在昨晚,他因为她的到来而匍匐于地上。
那之前,对于情感,羽淮安是消极的。
与其说消极倒不如说是不屑不相信。
得了吧,海誓山盟、此情不渝是诱惑消费者掏腰包美轮美奂的广告。
离开曼谷后,偶尔羽淮安会想,或许未来某天,三十岁的沈珠圆站在他面前,他不一定能一下子认出她,甚至于,他有极大可能不知道和他擦肩而过的是沈珠圆。
五十岁,提起沈珠圆,他能记住地也就是:那是给我写过一百四十六封情书的女孩,那女孩笑起来很甜,那女孩喜欢吃冰镇西瓜。
七十岁,心血来潮,和一屋子的人谈及“我想我是喜欢过她。”
但,沈珠圆来了。
昨晚,当把她的脸捧在手掌心时,羽淮安知道,就是沈珠圆变成了皱巴巴的老太太,他能第一眼把她认出来,和容貌无关和身材无关和头发长短密度无关,如果她从他身边走过,他一定会停下脚步。
停下了脚步,去凝视她。
就那样,他心怀虔诚,葡萄于地。
有个女孩住进了他心里。
那是何种感觉呢?
暗夜里,有人陪伴你进入梦乡,清晨,你们一起看太阳升起,你想对着天空发呆一整天都没关系,那人会陪伴着你,一些毫无道理的傻话只要你想说,那人就会细细倾听,那人无处不在,于幽深小巷,于茫茫人海,于繁华都市,于田野乡村。
外婆说,那是心里住进了一个人的感觉,它脱离了时间和空间。